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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水扶办发〔2017〕14号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
关于下达20个脱贫攻坚工作先进村
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
相关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:
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,助推产业发展,根据彭水县委、县政府《关于表彰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彭水委发〔2016〕156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个脱贫攻坚工作先进村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计划:按照10万元/村进行项目申报,本次下达项目为30个,财政扶贫资金200万元(详见附表)。
二、项目建设要求: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财政扶贫项目的建设,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参照项目文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,项目建设内容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。在项目实施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跟踪检查,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展和质量。
三、项目资金管理:项目资金管理参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,严格落实“三专”制度,细化措施,落实责任,凡发生违背资金使用用途和违规违纪的人和事,责任和赔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承担。
四、项目公示: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必须坚持实行公示制,乡(镇)、村(居委)两级要在政务公示栏和村务公示栏对项目计划、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,广泛接受群众监督,提高项目实施透明度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彭水县2017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
彭水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彭水自治县财政局
彭水自治县农业委员会
2017年5月20日
彭水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5月20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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