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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财政局 让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百姓
发布人:彭水扶贫办 发布日期:2017-03-21       【 打印页面 | 关闭阅读

县财政局  让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百姓

“多个渠道引水,一个龙头放水。”今年,县财政局将脱贫攻坚作为财政工作的“头等大事”和第一民生工程,千方百计筹措资金,严格扶贫资金监管,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,让各项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百姓。

县财政局负责人表示,将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,统筹用于产业发展、人行便道建设、贫困家庭医疗补助等项目,切实解决扶贫资金条块分割、“碎片化”问题,形成“多个渠道引水,一个龙头放水”的扶贫投入机制。在精准扶贫贷款方面,县财政局将做到四个坚持:坚持精准扶贫贷款政策执行不能有偏差,严格按照《关于印发金穗惠农精准扶贫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》要求落实;坚持精准扶贫贷款不能挪作他用,确保贷款必须使用在贫困户发展产业上,项目精准,资金跟着项目走;坚持精准扶贫贷款使用程序不繁琐,操作简便、快捷,方便群众;坚持精准扶贫贷款使用各环节监管不缺位,做到精准监管、有效监管、风险可控。

“严格资金监管,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。”县财政局负责人表示,将统筹扶贫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,资金拨付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,杜绝现金支付。对建设性扶贫项目,按建设进度及支出凭证审核报账拨付资金;对产业类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或者以奖代补,实行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及支出凭证审核报账拨付资金;对于资金额度较大的产业项目,经县分管领导审签后可以先预拨部分资金。对村级集体资金项目、“一事一议”财政奖补资金,实行“村财乡代管”,不对外承包的,以购买材料发票、投劳费用造花名册作为支出凭证,按规定程序报账;对外承包的,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,依法依规实施项目投资评审、招投标或政府采购,获取承包施工开据的完税发票作为支出凭证报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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